关于开展“安全文明卫生月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4-29浏览次数:63

院内各单位:

 为了更好的创建文明校园建设,增强学生体质,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,营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学院决定开展“安全文明卫生月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组织成立“安全文明卫生月”活动工作专班,钟明智任组长,学院办公室、后勤保卫处、学工处负责人,各系总支书记为成员,负责安排、督促、落实该项活动。

1、组织召开会议,部署和安排校园大扫除活动。以学校指定的包干区为主体,要求清除室内外卫生死角,清除校园垃圾。各系及职能部门积极响应,认真落实。

2、全员参与,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①学生公寓室内卫生要求:每室由一名室长来管理。

学工处、各系要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卫生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

②室内外环境卫生要求:校园内路面整洁干净,无污

物、污水,花坛景点无杂物;自行车在固定点摆放,停放整齐,无乱贴、乱画现象,无乱堆乱放;室内门窗、墙壁、天花板等无尘网,地面洁净,桌椅摆放整齐、干净,悬挂物品摆放整齐、美观。 

③厕所卫生要求(公共、公寓):专人管理(保洁、室

长),定时冲洗、打扫;基本无臭味、无苍蝇;便池内无尿垢、积粪。

④人人做到不乱扔乱倒垃圾、杂物,不乱写乱画,自觉

维护校容校貌,积极参与和开展创建文明班级和卫生班级活动,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、组织发动阶段(4月9日--4月10日)查找问题,

宣传发动,做好准备。

2、实施阶段(4月13日---4月27日)发动师生员工和保洁员清扫室内外卫生,擦洗门、窗、楼梯扶手和桌椅板凳,清扫卫生死角,做到窗明几净、整洁有序、校园净化、美化。

   3、整改提高阶段(4月28日---4月29日)检查验收,

整改提高,总结上报。

“安全文明卫生月”活动的开展是推动学校卫生工作,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,各系各部门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,注重实效,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