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
骑行电动车、摩托车、“死飞”自行车的通告
全校师生:
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创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环境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,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:
一、自2015年11月16日起,严禁学生骑行各种电动车、摩托车、“死飞”自行车的助力车进入校园。现有电动车、摩托车、“死飞”自行车的请自行处理。
二、从11月16日起,后勤保卫处派专人在各校门入口处进行严格检查。
三、学校办公用途、教职工通勤使用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实行校内实名登记制度,请车辆所有人于11月15日前到保卫科办理车辆登记手续,经登记在册的方可在校内正常通行。
四、对仍在校内行驶电动车、摩托车、“死飞”自行车的学生,由后勤保卫处进行劝阻,责令其改正;屡劝不改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,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。近期公安机关将配合学校对校园及周边无牌无证摩托车、电动车和“死飞”自行车进行查处。
特此通告。
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