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堂管理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4-09浏览次数:400

礼堂是学校举行重大集会和师生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,为充分发挥功效并达到完善的管理和利用,发挥其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,特制订本制度:

第一条  认真宣传党路线方针政策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把礼堂建成学校精神文明阵地。

第二条  学校礼堂属公有财产,需要遵守礼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礼堂管理员需负责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,保证按时开放,保证场内的灯光和音响效果,保证场内卫生。礼堂限于接待全校性的会议和活动。使用单位须事先提出申请,经分管校长审批及后勤部门安排后方可使用。工作人员方能做好音响、灯光的准备工作,主席台布置、会标、会议需要的花卉盆景、茶水和场地卫生.

第三条  凡进入礼堂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礼堂管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必须派人负责管理。

第四条  礼堂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。禁止在场内和舞台上吸烟、生火;注意用电检查维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;禁止在场内和礼堂周围烟花鞭炮;禁止乱动消防设施。确保礼堂用电安全。

    第五条  禁止在礼堂进行可能损坏公物的体育活动,不得在周围及墙壁上乱贴标语广告。

    第六条  用于会议和业余文艺演出的舞台灯光、音响等的损耗,以及正常维修,本着以活动养活动的原则,由校工会和使用单位负责;大型维修,不足部分由学校财政酌情补贴;其它方面的损坏由承办单位负责赔偿或维修。

    第七条  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人员,礼堂管理人员有权制止、教育、罚款直至扭送派出所处理。

    第八条  全校师生员工进入礼堂后,要遵守校规校纪,严格遵守礼堂管理规定,自觉维护礼堂活动秩序。遵守社会公德,讲究卫生。爱护礼堂公共设施,勿脚踏坐椅。不准抽烟,不准吐痰,不准乱丢果皮纸屑,不准喧哗,不准打架斗殴和损坏公物。

    第九条   活动主办单位应专门指定负责人,主动与礼堂管理人员协商,负责本次活动的会场准备,晚会现场进场、退场安全。

   第十条   因组织不当、会场失控、发生意外,一切后果均由活动的主办单位负全部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