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的通知
全校师生员工:
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入校园车辆的管理,规范校园内车辆的停放,创建文明、平安、和谐校园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。学校决定自2017年2月23日起,全面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 全校师生员工的车辆,小轿车一律停放在校园内四个停车场(教学楼c栋对面停车场、莲花食堂地下停车场、实训大楼北侧停车场、孔子像停车场),并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。电动车、摩托车停放到校园内指定位置。
2.校园内严禁在道路两侧及其他非停车场的地方随意停放车辆。
3. 校外各类送货车辆需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,可以临时停放,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。
4. 凡需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自驾车辆,必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登记手续(领取《校园出入通行证》),未经登记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。
5.涉及后勤服务、保障供给、施工建设,以及相关部门业务往来车辆需长期进出校园的,须办理《校园出入通行证》,因公外来的车辆按照校园巡逻保安人员的指定位置停放。
6. 遇学校开学迎新、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,车辆停放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统一指挥。
7.凡有乱停乱放或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的,保卫部门将给予锁车并罚款处理。
校园道路畅通、环境整洁,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期望,敬请广大师生员工给予支持、配合,自觉遵守校园车辆管理有关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秩序。后勤保卫处将安排安保力量,随时检查校园内车辆停放情况,及时纠正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现象。
党政办公室 后勤保卫处
2017年2月22日